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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发布时间:2015-05-21   来源:贺州日报   作者:韦昌平   浏览次数:
近日,我市出台《贺州市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了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责任,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解决干部管理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
《实施意见》规定,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开展干部经常性教育、建立健全干部日常行为约束制度、实行重要工作专项记实制度等方式,特别是探索建立对干部日常了解、动态掌握、科学评价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评价制度,强化对本单位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信息的分析、研判和结果运用,并于次年1月前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情况报告市委,由市委组织部备案。
据悉,市委将结合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及主要领导履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情况开展评价工作,并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干部日常管理存在问题突出的县(区、管理区)和部门,要严格追究单位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谭国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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