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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 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反馈情况公开

发布时间:2018-05-02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自治区党委组织7个巡视组对10个设区市及其所辖14个县区开展了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巡视结束后,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对巡视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
    近期,自治区党委各巡视组陆续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巡视情况。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对巡视整改提出要求,巡视组组长分别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意见。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作表态发言。
    南宁市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脱贫攻坚“上头热、下头凉”,压力传导不到位,责任层层递减,部分工作一度滞后。整体谋划和指导推动产业扶贫不深入,牵头单位党组没有专题研究,有的地方促进农民增收办法不多,部分项目缺乏科学论证、资金投资收益不佳,有的基层干部帮扶意识不强、工作不积极,贫困村和贫困户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个别地方和单位工作不严不实,造假应付巡视监督。扶贫资金监管不力,县乡村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问题。
    隆安县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对上级扶贫决策部署传达学习不及时、贯彻落实不到位。引导发展扶贫产业措施少,特色产业规模小分布散,贫困群众可持续增收难。抓党建促脱贫工作虚化弱化。干部作风不实、工作纪律松驰,有的编造会议记录或工作文件应付巡视,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视解决不够。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宾阳县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扶贫重视不够,监督检查不到位,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的问题。党建引领扶贫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有的职能部门主动履职不够,有的机关干部存在抵触和厌战情绪,有的乡镇干部情况不熟。产业扶贫缺乏科学论证,部分扶持项目实施效果不佳。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监管不严,有的项目涉嫌规避招投标,存在挪用、套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问题。
    桂林市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精准识贫、金融扶贫、医疗扶贫以及整合扶贫资金等方面存在差距,发展扶贫产业办法不多。对上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一些专责单位负责人对反馈意见不知情,部分县扶贫资金支出缓慢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有的造假套取扶贫资金,有的强制收取搬迁贫困户装修费,有的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白条开支接待费用。扶贫项目建设围标串标,存在突出廉洁风险。
    灌阳县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脱贫攻坚“一把手”履行责任不到位,重动员部署、轻检查监督。落实上级要求搞变通,违规突击拨付资金,弄虚作假应付考核。对产业扶贫中遇到的问题,缺乏有效应对措施。部分贫困村“两委”负责人“带病留任”,群众威信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个别村干部强占群众土地影响恶劣。扶贫项目建设廉洁风险较大。
    资源县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脱贫攻坚形式主义严重。落实金融扶贫、医疗扶贫政策有偏差。产业扶贫不实,扶持项目存在“杂、乱、小”等应付脱贫的短期行为。资金监管不严,存在虚报冒领产业扶贫资金问题。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违规“以拨代支”。同意开发商变相强制收取易地扶贫搬迁户装修费,增加群众负担。扶贫建设项目监管不力,存在廉洁风险和安全隐患。
    梧州市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常委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少,班子成员服务脱贫攻坚意识不强。上级扶贫督查检查发现的一些问题,多次被指出和通报,但整改进展不明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办法不多,用好各类扶贫资金有差距。产业扶贫力度不大,满足于简单送钱送物,贫困群众“造血”功能不足。工作抓而不紧,一批水利工程、农村饮水项目未及时竣工验收和发挥作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偏轻偏软,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多发。
    藤县县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履行主体责任缺位,常委会很少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干部思想松懈、作风不实,推进农村饮水等扶贫项目不力,整改上级督查反馈问题成效不明显。发展产业和带动脱贫不力,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处于闲置状态,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监督执纪问责不严,群众对镇村干部违规收取社会抚养费、冒领征地补偿款、骗取扶贫资金和危改补助资金等反映强烈。
    北海市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脱贫攻坚部署学习领会不深,工作谋划和推动落实不到位。重迎检、轻整改,对上级督查反馈的扶贫产业不专不特、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扶志扶智缺乏有效措施等问题整改不到位。部分职能部门懒政怠政,有的扶贫干部作风不实,个别干部不配合巡视。扶贫资金监管缺失,委托经营企业违规转款给个人账户,出现大额提现用途不明、涉嫌逃避监管用于非经营活动等苗头。存在套取扶贫培训资金、扶贫项目围标串标、代建危改房质量差等问题。
    合浦县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专题传达上级扶贫部署,没有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没有专门研究扶贫督查整改。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不足。扶贫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畏难厌倦、不到位打折扣等问题突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本金收不回、收益无保障”等潜在性风险。扶贫项目监管不严,招投标工作存在廉洁风险,出现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防城港市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脱贫攻坚思想认识不足,责任感不强,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力度不大,精准实施脱贫项目不够到位。工作不扎实,急于脱贫摘帽,有的县2016年未通过国家脱贫验收。党建助推脱贫工作薄弱,扶贫扶志结合不够紧密,基层党组织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精神不足。部分直属单位扶贫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扶贫监督执纪问责不严,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案件查处不及时、问责追究不到位。扶贫项目监管缺失,围标串标问题突出,部分建设项目质量差。
    防城港防城区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统筹协调不到位,凝聚四家班子和党员干部推进扶贫做得不够,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增收等问题不力。产业扶贫项目决策不规范,对政府常务会议违规确定小贷资金托管企业、强行推进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等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制止。扶贫领域监督责任缺位,对扶贫资金托管安全、围标串标廉洁风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等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
    钦州市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传达学习和研究落实扶贫决策部署不到位,指导各县区脱贫攻坚不够有力。工作督导不严,有些单位履职担当不够,存在“书面整改”代替实际整改、推卸扶贫责任等问题。帮扶措施不精准,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扶志扶智扶技薄弱,贫困户长期稳定脱贫基础不牢。扶贫资金监管不严,有的企业违规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转借第三方使用,资金回收存在重大风险。有的项目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有的村干部优亲厚友、捞取“好处费”,损害群众利益。
    浦北县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扶贫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专门传达学习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对上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有的单位工作拖沓,交通、水利、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等一批项目推进缓慢。有的扶贫项目未经集体研究,也不公开招投标,直接指定承建商,存在廉洁风险。对集中投入民营企业的扶贫资金监管不严,出现违规开支、违规转借、违规转入个人账户、虚列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贵港市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脱贫攻坚重视程度不够,宣传落实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培训扶贫等惠民政策不到位,出现应享未享“雨露计划”补助人数多、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住院报销比例低等问题。产业扶贫重点不突出、组织化程度低、带动能力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缺乏有力支撑。帮扶干部调整频繁,帮扶工作不够扎实。扶贫小贷资金委托经营监管不到位,存在安全风险。有的扶贫项目存在廉洁风险。部分村民合作社财务监督存在漏洞。
    平南县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体责任缺位,扶贫规划滞后,政策出台迟缓。培育扶贫产业缺少办法,产业扶贫资金简单购买和普发农用物资。落实利民惠民举措不实,部分群众应享未享扶助政策。部分单位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推诿塞责,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力,有的扶贫项目停工数年、有的完工数年无法使用。扶贫小贷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存在违规转包扶贫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差等问题。
    玉林市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不到位,存在扶贫对象识别、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管理不精准等问题。落实上级扶贫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扶贫项目建设缓慢、资金使用率不高等问题仍然突出。主动研究扶贫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够,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拨付轻实效等问题。扶贫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严,有的领导干部插手扶贫项目建设,基层干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贪污受贿、优亲厚友等问题多发。
    博白县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协调解决脱贫攻坚重大问题不到位。有的单位缺乏沟通配合,精准识贫误差大。有的履职履责不扎实、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见底。扶贫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有的未按规定进行预算结算、招投标。扶贫资金监管不力,有的企业利用虚假购销合同,骗取和挪用扶贫小贷资金。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存在冒领以工代赈资金、造假骗取低保金和五保金等问题。
    兴业县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脱贫攻坚组织不力,两年多时间先后4次调整分管领导,影响工作连续性。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不到位,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缓慢,2017年底结余结转资金同比大幅上升。党的建设缺失,扶贫办长期未成立党组织,城投公司12位班子成员仅有2名党员。风险防范不严,一些企业骗取挪用扶贫小贷资金,有的单位挪用财政扶贫资金,有的乡镇产业扶贫项目没有进行政府采购。
    来宾市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整改上级督查检查指出问题不够到位。市县扶贫分管领导投入精力不足、工作时紧时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建设缓慢等问题连续被自治区点名通报。产业扶贫权宜之计多、过硬措施少,贫困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落实上级扶贫政策存在偏差,一些农户多重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和扶贫资助,一些地方给已故人员发放养老金。基层干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虚报冒领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屡禁不止。
    忻城县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政主要领导不团结,影响脱贫攻坚推进。干部队伍作风不实,“中梗阻”现象突出,工作消极拖沓,扶贫融资贷款支出进度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建设前松后紧、突击赶工,存在安全隐患。有的工程项目未办理任何手续就进场施工,导致翻工重建,造成扶贫资金浪费。执行政策有偏差,存在违规使用干部、长期为大批已故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等问题。
    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统筹脱贫攻坚不到位,部分乡镇分管扶贫的领导力量薄弱。消除塌方式腐败影响不力,部分干部思想消极,不担当不作为。扶贫存在形式主义,只求布置、不求实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进展缓慢,大量扶贫资金“应支未支”,多次被自治区通报批评。扶贫领域监管薄弱,有的扶贫干部违规挪用扶贫专项资金,有的村干部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纪问题。
    崇左市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发挥四家班子和专责单位作用、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不够。边贸扶贫办法措施不多,落实跨境劳务签证新政策不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已建好的一批边民互市点未能正常运营。片面注重扶贫物质投入,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不足。将各类扶贫资金捆绑投入民营企业,时间长、无担保、风险高。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对审计署指出的“雨露计划”补助问题责任人员没有问责,一些县乡干部存在收取扶贫对象回扣、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天等县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动员各方参与脱贫攻坚不够有力。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有畏难情绪,扶贫项目建设推进慢,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全区排名靠后,大批项目资金全年“零支出”。产业扶贫不精准,“大水漫灌”,同质化严重。不顾群众意愿,强迫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将村级集体资金投给民营企业。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有的专责单位擅自改变产业项目补助资金用途。
 
 
责任编辑:毛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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